电子计价秤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方法初探
电子计价秤广泛应用于超市、商场、副食店及集贸市场,已成为密切关系群众生活的一种不可或缺的计量器具,其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和合法 权益。因此,在检定电子计价秤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同时根据其使用年限、频次和使用环境的不同,科学规定检定周期,以 保证其在使用中的准确性。此外,对用途较高级、严谨或易发生纠纷的电子计价秤,在检定过程中,应正确评定其测量结果(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从深层次客观 分析可能出现超差的因素,从而增加对规范检定、使用计量器具的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使用计量器具的企业或个人在使用中尽可能保持电子计价器准确性的方法。
以下是笔者在检定实践中对电子计价秤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的一些见解。
1方法与依据
(1) 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依据为 JJF 1059- 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2) 检定依据 JJG 555- 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
(3) 计量标准:M1级砝码 100 mg~10 kg δ缀±(0.5mg,0.5g)
(4) 被检器具:电子计价秤Ⅲ级,e=5g Max:15kg
(5) 检定方法:用M1级砝码直接加载、卸载,分区间测量;比对其示值与标准砝码质量值之差,即为该测量区间内的示值误差。
(6) 检定区间:0- 500 e δ≤±0.5 e
500 e- 2 000 e δ≤±1.0 e
2 000 e- Max δ≤±1.5 e
2 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
△m=m- ms
式中 △m———电子计价秤示值误差
m———电子计价秤测量点示值
ms———标准砝码质量值
3 确定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量
客观分析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方法与技术要求,其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量应主要源自:①重复性测量;②四角偏载误差;③电源电压波动对示值之影响。
4 根据确定的影响量进行 A 类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4.1 重复性测量
用标准砝码在相同测量条件下对满称量点进行 10 次重复测量,得到测量列m1、m2、……、m10
7 评定结果
评定结果应以扩展不确定度表示,取置信概率为95%,按Veff,查t 分布表可得 kp=t95(100)=1.984。所以,扩展不确定度 U95=t95(100)·uc(△m)=1.984uc(△m),评定结果即以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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