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指示秤量程稳定度的测试分析
本次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试验能力验证比对的目的是使每个参比实验室可以得到有效评价和能力验证,发现并分析实验室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为今后工作的完善找到出发点,来提高我国衡器检定人员的技术水平。
下面,就量程稳定度试验的一些具体技术要求和本次比对中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的阐述,希望本文能够促进衡器检定人员对这方面知识的交流,共同提高。
1 技术要求
量程稳定度试验作为判断被测衡器经过一个使用周期后能否维持其性能特征的一项试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
1.1 量程稳定度试验是一项贯穿在除耐久性试验之外的所有其它性能测试之前、期间和之后的测试,该项试验至少进行 8 次。
1.2 量程稳定度试验对试验载荷的要求:试验载荷应是最大秤量或接近最大秤量。整个测试期间,必须使用相同的测试砝码。
1.3 量程稳定度试验不仅要求整个试验期间使用同一砝码,也要求试验的“位置”要始终固定。
1.4 量程稳定度试验对测试次数以及误差变化的规定:在第一次测试中,如果(EM- E0)Max-(EM- E0)Min≤0.1e,随后的每次测试只进行一次加载和读数即可。否则,每次都要进行 5 次加载和读数。
2 问题及分析
本次比对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2.1 报告未反映出在整个量程稳定度试验中断电 2 次的情况,并有试验安排不合理的现象。
该试验要求———试验贯穿在整个性能测试期间,至少进行 8 次测试,8 次测试中至少要包括称量试验后的测试、2 次断电后的测试、静态温度后的测试、湿热、稳态试验后的试验以及 EMC 试验后的测试。其它 2 次测试根据计划合理的插在整个性能测试期间。两次测试之间的时间间隔为:12h 到 10 天之间。总的测试时间应均匀分配。
2.2 参比实验室在必要信息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漏填、错填情况。问题主要有:
a.未注明测试条件
试验的要求是除第 1 次测试不用记录测试条件外,其余 7 次都要注明测试条件。目的是为了既能符合试验要求,也能直观反映试验情况 (例如在温度试验后进行的量程稳定度测试,衡器至少要恢复 16h,如果不注明测试条件,只能从测试时间上推断出测试的安排是否合理,不利于其他非试验人员对试验报告的审查和阅读)。
b. 未写试验地点
试验的要求是“位置”要始终固定。假如第一次试验在实验室 A 进行,其余的试验也应在实验室 A 中进行。因为未指明“位置”或“位置”不固定的话,会影响测量结果的一致性和可靠性。如果测试地点因为一些客观因素必须要改变的话,那么由于地点改变而引起的变化都必须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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