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可行性探讨
对商贸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是为了评定计量器具是否按其使用用途满足相应精度和计量准确,检定规程作为检定计量器具法定地位的技术文件。1997 年批准的《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笔者在检定工作的实际操作中,遇到以下几个问题,提出来与大家商榷:
随着运输车辆载重量的不断增加,电子汽车衡的最大称量和台面尺寸也相应地发生较大的变化。以我们安顺市的电子汽车衡发展情况来看,1997年以前,电子汽车衡大部分为 30t 杠杆式机械衡,台面尺寸多为 3m×12m。2000 年以后,为适应运输车辆变化的要求,逐步更新为100t以上的电子汽车衡,更有个别单位已提出100t称量尚不能满足计量要求,要求购置 150t~200t 称量的电子汽车衡。对大秤量汽车衡按规程进行检定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操作上的可行性问题,下面以本区域使用最为普遍的 100t电子汽车衡为例加以说明:
1 存在问题
1.1 称量测试前准备存在的问题
《规程》5.2.1.c 款规定“:称量测试前,应预加一次载荷到最大称量;对最大称量大于或等于10t 的秤,也可用不少于 50%最大秤量的载重车辆往返通过承载器不少于 3 次”。
检定 100t 电子汽车衡,称量测试前准备如果要加载最大秤量砝码,需加卸砝码约 200t,如果使 50t 以上的载重车辆往返通过,除了专用的大型检衡车,很难找到这样的重型车辆;
1.2 重复性误差检定存在的问题
《规程》5.2.8 规定重复性测试“分别在约50%最大秤量和接近最大称量进行两组测试,每组至少重复 3 次”。
检定 100t 电子汽车衡,重复性误差检定最少约要需加卸砝码约:(100t×50%×3+100t×3)×2=900t。
1.3 偏载测试很难达到规程要求
《规程》3.5.2.2 规定:“对于承载器的支承点个数 N>4 的秤, 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的砝码约等于最大秤量与最大添加皮重量之和的1/(N-1)”。
以 100t 电子汽车衡为例:台面尺寸为3.5m×12m,8 个支承点。规程要求每个支承点加载测试砝码约为 max/N-1,约为 14t。秤台面积为42 m2,一支承点加载面积为承载器的 1/N,约为5.25 m2。每个 20kg(20.0×14.0cm2)砝码底面积约为 0.028 m2,如果按照规程要求不叠放、不超界,理论上最多能放 188 个/m2,实际上由于砝码间空隙或叠放不紧凑等原因,每个支承点仅能放置180~186个,仅为3.72t,远远达不到规程要求的 14t。
2 可操作性问题
2.1标准器配备难于满足规程要求
规程要求的称量测试、重复性测试、鉴别力测试,三种测试都需要测试最大称量。而目前很多检定部门的现状是:县级乃至市级检定部门,仅拥有 20kg 四等标准砝码,其总量仅为 5t~20t左右。用这些砝码去检定 100t 衡器,距离规程要求的 100t 砝码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近年来,有些市级的检定部门购置检衡车,根椐目前掌握的信息表明,大多数检衡车也仅为 30t 标准砝码,也远远不能满足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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