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1368-201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式评价大纲》解读
在JJF1368—201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式评价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制定之前,国家尚无统一制定的该仪器型式评价大纲,各技术机构自行制定的型式评价大纲差异较大,造成了同样的产品在不同的单位做型式评价时,型式评价的项目和方法不统一。难以保证型式评价结果的一致性。鉴于此,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制定本大纲。根据质检量函[2009]20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委托起草有关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的通知》要求,大纲由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负责制定。该大纲已于2012年12月3日发布。并自2013年3月3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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